香港公司法-香港法中說的私人公司,是指哪些公司?
| 發(fā)布時間:2023-02-15香港法中提到的私營公司是什么?
2.香港法中的私營公司也被稱為封閉式公司,因為它們不公開。需要注意的是,香港法所指的私營公司只強調非公開性,而不強調投資者責任的有限性,因此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可以包括有限公司、無限公司、擔保有限公司和董事經理。具有以下特點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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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以上50人以下成員(股東);
2)不向公眾發(fā)行股份和債券;

3)股份轉讓受到嚴格限制。
3.私營公司()也被稱為封閉公司、非公開公司、少數人公司或非上市公司。它既不是通常所說的私營公司,也不是所謂的獨資公司。《公司條例》第29條(1)條規(guī)定,私營公司是指公司章程規(guī)則必須有適當規(guī)定的公司:
1)限制轉讓其股份的權利;
2)公司成員人數不超過50人,但不包括受雇于公司的人,也不包括受雇于公司并在受雇期間和終止受雇后一直擔任公司成員的人;
3)禁止邀請公眾認購公司的任何股份或債權證(債券)。
私營公司和公共公司的法律待遇是不同的。私營公司可以免除提交資產負債表和核數師(負責會計監(jiān)督的專業(yè)人員)報告,而不向外界公開業(yè)務狀況,每年向公司注冊官提交(年檢)報告時,公司不能享有這些特權。在香港注冊的公司中,私營公司數量最多?!断愀酃痉ā凡惶⒅剡壿嬯P系,而是為實際需要提供盡可能廣泛的選擇,以滿足自由經濟的要求。多樣性本身就是自由的體現。然而,自由不是任意的,所有的自由選擇都必須以法律為界限。香港公司法的意義之一是為自由選擇公司提供法律界限。